跳到主要內容區

【弱勢學生畢業創作展演補助實施計畫】

一、目的
教育部「107 年高等教育深耕計畫」之「第一部分計畫書」附錄1「提升高
教公共性:完善弱勢協助機制」。

二、承辦對象
(一)具下列就學費用減免資格者:
1.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
2.低收入戶學生及中低收入戶學生
3.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
4.原住民學生
5.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
(二)新住民學生(透過「獎勵公立大學提升弱勢學生入學機會」機制招收者)。

三、申請日期
106 學年度第2 學期
申請截止日 107 年6 月12 日
申請結果通知 107 年6 月15 日
核銷截止日 107 年6 月29 日

四、申請文件:
(一)補助申請表(如附件一)
(二)指導教師指導同意書
(三)展演作品相關紀錄(如節目單)

詳情請詳閱附件
瀏覽數:
登入成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