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107年度高教深耕計畫】弱勢學生就業職能助學金獎勵
一、計畫目標
為照顧弱勢學生、獎勵學生參與職涯學習相關活動,特訂本方案。
二、獎勵對象
凡本校大學部及研究所在學弱勢學生(在職專班除外),並依規定參加至少1場次職涯相關活動且完成學生學習歷程檔案及UCAN大專校院就業職能平台之建置者。
(一) 低收入戶學生。
(二) 中低收入戶學生。
(三) 身心障礙學生及人士子女。
(四)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。
(五) 原住民學生。
(六) 新住民學生 (透過「獎勵公立大學提升弱勢生入機會」制招收者。
(七)其他符合申請教育部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計畫條件之。
三、申請方式
(1) 符合獎勵對象資格者,應先向系辦提出申請(表單如附件一),並經系辦初審後,再送件至承辦單位辦理。
(2) 完成日期為當年度1月1日至5月31日者,應於6月5日前提出申請;完成日期為當年度6月1日至10月31日者,應於11月15日前提出申請,逾時不再申請。
詳細資訊請參閱附件資料
為照顧弱勢學生、獎勵學生參與職涯學習相關活動,特訂本方案。
二、獎勵對象
凡本校大學部及研究所在學弱勢學生(在職專班除外),並依規定參加至少1場次職涯相關活動且完成學生學習歷程檔案及UCAN大專校院就業職能平台之建置者。
(一) 低收入戶學生。
(二) 中低收入戶學生。
(三) 身心障礙學生及人士子女。
(四)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。
(五) 原住民學生。
(六) 新住民學生 (透過「獎勵公立大學提升弱勢生入機會」制招收者。
(七)其他符合申請教育部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計畫條件之。
三、申請方式
(1) 符合獎勵對象資格者,應先向系辦提出申請(表單如附件一),並經系辦初審後,再送件至承辦單位辦理。
(2) 完成日期為當年度1月1日至5月31日者,應於6月5日前提出申請;完成日期為當年度6月1日至10月31日者,應於11月15日前提出申請,逾時不再申請。
詳細資訊請參閱附件資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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